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警示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解读
近日,《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由市委办公厅印发施行。《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对新形势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强和改进警示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认真抓好《实施方案》的学习培训和贯彻落实,日前,起草组工作人员对《实施方案》进行了重点解读。
问:请介绍一下《实施方案》出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并把警示教育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多次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深刻剖析反面典型,以案例明法纪、促整改,发挥警示作用。赵乐际同志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报告中指出,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从正反两方面典型中汲取经验教训,筑牢思想防线,堵塞监管漏洞。党的十九大以后,市委连续三年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蔡奇同志明确要求,要用身边典型案例进行警示,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弄清实质、找出病灶,举一反三,深刻汲取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教训;明是非、正视听,切实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当前,全市上下正在按照中央统一安排部署,分两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市委再次强调,要围绕警示教育专题,运用案例教学,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不断锤炼党性、磨练心性,树立廉洁自律“风向标”。
对于开展警示教育工作,此前各地都有一些探索实践,有的侧重在“鉴”,有的侧重在“改”,发展不太均衡,也不尽完善。比如,规范化操作问题。一些地方在实践中探索出的好经验好做法,由于没能及时上升到制度层面,最终没有形成固化的工作流程,导致实施单位无章可循、随意性较强。比如,针对性和实效性问题。有的教育内容、案件剖析、整改措施存在形式化、格式化倾向,未能达到点穴要害、触碰灵魂、精准施治的效果。针对这些问题,市委经过审慎研究,决定通过出台《实施方案》,将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细分为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两个部分,着力将警示教育的方式方法、责任分工及整改实效等相关措施固化为规定动作,探索建立一套有效衔接的工作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问: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开展警示教育是贯彻落实市委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现实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扎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同时也要看到,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减存量、遏增量的任务依然任重道远。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坚持用典型案例当头棒喝,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不断增强敬法畏纪、遵规守矩的意识,提高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让更多的党员干部红脸出汗、知错知止,把正确的思想、优良的作风、良好的导向、正面的典型树起来,有利于正本清源、扶正祛邪,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同时,通过改善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小气候”,巩固和发展全市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坚强保证。
为实现这个目标任务,《实施方案》要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标本兼治、查改结合,突出警示教育的经常性、针对性、严肃性,强化问题整改的系统性、时效性、有效性,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问:《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分为以案为鉴和以案促改两个部分,请介绍一下两者关系?
答:以案为鉴重在推动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运用身边典型案例,紧密结合实际,以案明纪、释法、说责、讲德、述廉,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认真对照检视、剖析反思,举一反三、引为镜鉴。具体概括为“一案四查”,即通过每个典型案例,查摆思想总开关的松懈点、查摆制度建设的薄弱点、查摆权力运行的风险点、查摆监督管理的空白点。
以案促改强调认真落实监督责任,通过案件倒查,进一步划清责任、找准症结、精准施治,务求把最本质的问题、最核心的原因、最突出的危害、最深刻的教训讲清楚,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推动实现以案促改、以案促教、以案促建、以案促管。主要包括“三会两书”五种方式,即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以及编发严重违纪违法人员忏悔书、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
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是扎实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的两个步骤,旨在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案为鉴是通过“一案四查”明法纪,以案促改是以“三会两书”形式促整改,两者是密切相关、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整体。通过一案一警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醒作用,有利于强化不敢腐的震慑;通过一案一整改,不断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推动精准施治,有利于扎牢不能腐的笼子;通过一案一剖析,深入分析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思想蜕变轨迹,对照查找党性修养、理想信念宗旨等方面的问题,有利于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进一步实现“惩”和“治”同向、同步、同进。
问:除“一案四查”明法纪、“三会两书”促整改等举措外,市委还将采取哪些措施推进“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深入开展?
答:推进“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还要注重日常,抓好经常性教育。要面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及全体党员、干部,覆盖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发生一般性违纪或没有发生案件的地区、部门、单位,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参加典型案例通报会、旁听庭审、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警示教育。
为给全市各单位提供更多教育选择,进一步推动精准施策、分类施教,《实施方案》还明确提出,市纪委监委要协助市委加强顶层设计谋划,按照“3+2+N”工作布局,系统打造北京市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基地(大兴)、党性教育基地(市委党校)、纪律教育基地(西城)三大基地,《清风北京》正面宣传和反面警示两个系列教育产品以及孔庙和国子监博物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等若干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推动市、区廉政教育资源的统筹利用和融合发展。
问:为保证《实施方案》取得实效,有哪些具体保障措施?
答: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和落实。为确保《实施方案》有效贯彻落实,市委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四项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安排部署好相关工作,结合党的组织生活和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专班推进落实、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宣传部门密切配合、细化分工、落实责任,积极协助本级党组织全面推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开展,并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督促指导。
三是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机制。要求各级党组织把以案施教、严管厚爱的理念贯穿警示教育始终,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倒逼责任落实,注重从源头上找原因、补短板,推动各单位在从严管党治党、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实现明显改进,真正把“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的标本兼治作用发挥出来。
四是建立健全跟踪问效机制。要求各级党组织把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和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宣传部门和巡视巡察机构要结合实际,加强对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推进较快、成效明显的,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对搞形式、走过场的,坚决纠正、督促整改;对开展不力、问题严重的,严肃追责。
【来源:2019年8月29日《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