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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教育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文件的通知

京教办函〔2015〕5号

各区县教委,市属各高等学校,直属单位:
      根据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依法处理各类信访投诉请求,引导信访群众按照法定途径和程序,理性反映诉求,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教育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5〕5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你单位实际,认真总结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做法和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并及时报送工作中的情况和遇到的问题。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7日

      【来源:2015年12月25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