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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纪委全委会学习传达上级系列重要文件精神

      9月27日上午,我院纪委全委会召开2019年第5次会议。会议学习传达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系列文件、《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通报了北京市纪委第五轮内部督导反馈情况。院纪委副书记姚海琳主持会议。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公布后,学院纪委办公室第一时间将新旧条例进行了对照学习。新《条例》充实了问责的具体情形,明确了问责的程序要求,增加了对不予或者免予问责、从轻或者减轻问责、从重或者加重问责情形的规定。

      《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对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认真学习领会《规定》及其释义的精神,按照市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做好监督执法工作。

      《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四查、三会、两书”的具体要求。学院纪委已通过《廉情瞭望》对上述要求进行了传达,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会议学习传达了市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系列文件精神。目前,学院撤销监察处,设立了监察专员办公室,与纪委合署办公,增加了专职纪检监察人员。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按照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认真履行监督执纪执法主要职责,加强自身建设。

      会议通报了北京市纪委第五轮内部督导反馈情况。会议要求,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要对照政治站位、履职尽责、自身建设三个方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会议还传达了近年来全国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情况。通报数量排名前五位的是: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大办婚丧喜庆和公款国内旅游。会议强调,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文明廉洁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