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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纪委学习《纪律处分条例》 制定信访工作文件

      9月18日下午,我院纪委召开纪委全委会,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审议通过《中共中国戏曲学院纪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信访举报工作的实施办法》,传达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要求精神,通报2018年下半年学院纪检监察重点工作安排。院纪委副书记姚海琳主持会议。

      2018年8月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监督执纪工作实践,从完善党的纪律建设指导思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到增加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具体规定,《条例》由原来的133条增加到142条,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日前,学院纪委已下发通知,要求各二级党组织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并结合即将到来的中秋国庆两节进行了再次提醒督促。

      为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和市纪委有关文件要求,学院纪委办公室拟定了《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信访举报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了信访举报件的来源,受理范围,管辖原则和范围,职责分工,办理要求,告知、答复和反馈,统计分析及归档等方面的要求。该《实施办法》经纪委全委会通过后施行。

      会议传达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要求精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将纳入党风政风监督月报信息。学院纪委将认真梳理关于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制度建设情况、工作开展情况、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纪检监察干部编配情况等,按要求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送。会议要求,全院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要更加严格要求自我,坚决防止“灯下黑”,确保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会议还通报了2018年下半年学院纪检监察重点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