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35个单位党组织专项巡视整改情况。在2017年2月巡视反馈后,各单位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准确把握政治巡视内涵,坚决落实政治巡视要求,突出巡视整改的政治性、实践性、具体性,确保反馈问题一一回应、整改到位。
在整改工作中,各单位领导班子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承担整改主体责任作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一次生动实践,联系责任担当、剖析问题症结,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各部门和基层单位结合工作职责和实际,按照整改方案,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措施办法,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全力以赴落实整改任务。
增强“四个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建立健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工作实践中学、在解决问题中学、在改革创新的过程中学,用党建理论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不断提高班子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着力推进全市27个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创新经验推广点建设,完善基层党组织抓新的社会基层人士统战工作的基本模式。加强对留学人员工作的调研,就市欧美同学会机构设置及其职能作用等,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政策建议。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每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3次。每年年初,对全市法院党建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提出工作要求,部署党建工作安排;每年6月,对全市法院党建工作形势进行分析,研究推进党建工作的具体措施,适时组织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表彰会;每年12月,听取全市法院党建工作汇报,对全市法院党建工作进行总结,组织开展全市法院党建工作述评,总结党建工作成果。
中共北京市总工会党组从2017年起,市总工会党组于每年一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各直属事业单位党委(支部)报告上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本人廉洁自律情况;各直属事业单位每半年向机关纪委提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情况报告。依托巡察监事工作,对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特别是学习贯彻2014年和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的重要讲话精神。校委班子成员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从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增强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切实以中央和市委的精神作为党校一切工作依据,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上级要求得到及时传达、有效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领导班子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把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的重要标准,明确政法系统党建责任清单,细化工作任务,将党建、队建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党徽闪耀践忠诚,党旗飘扬保平安”主题活动。以基层党建创新项目孵化工程为载体,挖掘、培养、形成一批有影响力、有示范性的首都政法党建品牌。
中共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针对落实中央改革精神进展缓慢的问题,加强与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等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执法范围调整等责任主体单位的协调沟通,积极提出关于区街执法体制改革以及城管执法范围调整等意见建议,加快改革进程。1月10日,以市编委名义印发《关于调整区级城市管理体制下移执法重心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区级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执法力量重心下移做出部署安排,确保今年6月底全部落实到位。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加大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力度,充分发挥意识形态工作主责部门作用,推动全市各区、各单位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权。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北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首都高校思想政治建设,全面落实高校党委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使高校成为正确引领社会思想的重要阵地。
中共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党组针对“局党组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不到位”的问题,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指示精神,把发展金融业作为首都疏功能、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工作抓好抓实。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题,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对事关首都金融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一律上党组会审议。三是深化对“十三五”时期首都金融发展战略研究,对《北京市“十三五”时期金融业发展规划》进行任务分解,提出一批支撑首都金融长远发展的工作抓手和政策创新。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严格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常委会党组的《实施办法》,常委会党组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重视支持驻机关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党组每年专题研究和部署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建立健全机关纪委履职机制,落实机关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中共北京市政协机关委员会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党组成员与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与相关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加强对责任制以及责任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在机关各部门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对涉及人财物使用和管理的重点岗位,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教育、及时处理。对个别局级干部的违纪问题,按照市纪委有关决定精神,在机关局处级干部大会上进行了通报,本人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上作了检查,在民主生活会上作了自我批评。
中共北京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准确把握民主集中制的深刻内涵,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提升科学民主决策能力。建立健全每周召开领导班子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工委会、机关办公会,加强对“三重一大”问题的集体研究。增强会议议题的计划性,提高会议材料质量。充分听取每位成员的意见,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议题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提高会议决策水平。
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政治巡视内涵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结合“合格党支部建设规范大讨论”、“合格党员行为规范大讨论” 开展专项警示教育,认真组织学习《法官行为规范》《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条例》,强化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和纪律意识,切实解决开庭不准时、不按规定着装以及在非接待场所接待当事人等纪律作风问题。
市人民政府参事室党组针对拟定的调研题目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够的问题,迅速组织参事召开座谈会,就如何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研进行讨论和部署,修订和完善了调研计划,集中力量组织参事深入开展重点调研,截止目前围绕大气污染治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善水环境等重大问题,提出了4份高水平参事建议,得到市领导高度重视。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对于某正科级助理审判员涉嫌“带病提拔”为副处级审判员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反思、深刻反省,认识到对于干部有关情况“不知道、不了解”本身就是失察、失职。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干部考察的深度与广度,对于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反映违纪问题线索具体的,未经查实前暂缓提拔使用。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召开清理整顿领导干部企业社团兼职工作动员部署会,下大力气开展领导干部企业兼职(任职)、社团协会兼职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截至目前,已有14名处级干部退出56项企业兼职(任职),36名局处级干部辞去83项社团协会兼职,29名处级干部按规定办理了社团协会兼职审批手续。吸取某直属单位8名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教训,举一反三,纠正直属单位2名处级干部兼职取酬和6名处级干部变相取酬问题,责令退还全部违纪所得共计938484.41元,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处理有关人员。
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针对“在落实中央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上担当精神还不足、办法不多”的问题。研究探索控编减编方式方法,及时总结控编减编经验做法。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开展控编减编、规范领导职数管理、机构编制纪律规定执行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深入推进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预防工作,加大举报受理和案件查处力度,完成了3起涉及机构编制违规违纪事项的调查处理。
中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针对工程项目管理混乱、腐败风险突出问题,对两家公司参与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审计审查,明确今后全院工程项目建设不得再由此两家公司参与。制定《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加大资格审查力度,除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和企业资质外,还须提供公司章程等材料,明确公司股权结构,严格防范风险。分别于2016年12月14日和2017年1月22日邀请市政府采购管理处和市建委招标办专家,来院对政府采购及招标工作进行专题培训。
中共北京市公安局委员会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以群众利益为导向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厉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2016年以来全局共查处执法环节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案件11起12人,“不作为”“慢作为”违纪案件6起7人。结合警务改革和机构调整,组织具体涉及审批权的警保、治安、交管、人口和环食药旅等部门,逐一梳理相应的审批权限和审批流程,研究制定公开公示、分解制约、交叉审批、强化监督、双轨并行、人岗交流等针对性防控措施,强化制度执行,有效防控廉政风险。
中共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党组强化严格按党章党规办事的意识,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支部任期制度、换届选举制度,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指导、检查党支部严格执行换届规定。党支部任期届满前,要主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换届请示;需要延期换届的,应当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组要将党支部按期换届情况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评议考核的内容,对不严格执行规定的,视情况轻重严肃追究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责任。
中共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委员会针对编造名目套取财政经费的问题,根据市有关部门要求将违规资金追回并退缴市财政,未造成损失。针对审计、财政部门检查发现的涉及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问题,为了严肃纪律,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局已多次公开提出严肃批评;责令相关责任人公开检讨;并对其通报批评,暂停发放两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绩效。
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加强对下属经营类事业单位监管,明确下属经营类事业单位“一把手”,理清管理层级。责成下属单位严格审核和执行合作协议,严格协议签订程序,依法依规履行协议内容,做好存档工作;全面梳理和完善财务制度,严格管控资金使用;进一步规范财务人员职责,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和廉洁风险。
中共北京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党组针对“职能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加强联系和服务台胞,修订完善了《市台联机关联系台胞工作机制》、《市台联在京台胞走访慰问制度》、《市台联台胞生活困难补助相关工作制度》和《市台联台胞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办法》。春节期间走访“老、病、偏、困”台胞工作中,发动理事、代表及台胞志愿者共同参与走访活动,密切台胞情谊。积极拓展交流渠道,动员更多的台胞加入台胞微信群,及时掌握台胞动态。
中共北京市档案局(馆)党组加强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管理。对抽查发现的2名处级领导未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已进行谈话提醒,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书面说明。下一步将规范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流程,让干部进一步认识到个人事项报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报告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报告的“精准度”,避免错报、漏报。针对个别干部态度不端正、填报不严肃的问题,加强抽查、问责力度,按照《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给予相关责任人必要的组织处理,形成震慑效应,强化干部执行报告制度的规矩意识。
保持政治定力,坚决落实政治巡视要求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开展补贴补助专项清理工作,下发了整改催款通知单170余份,共清退监考费0.651万元、评审费3.15万元、劳务费5.3336万元、基建补助津贴4.152万元,总计13.2866万元
中共北京社会主义学院党组对个别党员教师科研经费报销中存在问题的处理不严格进行了深刻反思,强调一方面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违纪问题处理的后续工作,以此作为身边的反面教材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一方面在今后工作中对于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要保持高压态势,严查深究、绝不姑息。
中共北京市法学会党组已于2016年8月末,将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期间未纳入预算管理的杂志发行收入形成的“小金库”全部存入银行上缴国库。深入开展学会账外账户、账号、外存资金清零行动。对学会和下属单位的账户、账号、保险柜等进行再次清理清查,对之前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再检查,确保从学会到所属单位不存在私自存留资金、私设“小金库”的问题。
中共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党组针对个别单位三年来违规发放各类津贴补贴问题,责令该单位涉及的人员退还自2013年以来违规领取的津补贴31.86万元。举一反三,由组织部牵头,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规范津贴补贴发放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工资规范制度,进一步加强所属事业单位工资规范管理工作,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中共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针对“考察调研中顺道旅游问题较为普遍”的问题,开展顺道旅游问题专项检查,对2014年12月原主要领导等5人顺道旅游和类似问题进行核查。召开全室大会通报相关情况,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并搞好警示教育。督促相关人员将领取的顺道旅游期间的食宿费、差旅补贴等4560元按原渠道全部退回,今后引以为戒,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中共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党组针对“超标准接待”的问题,约谈并严肃批评了相关处室负责人和具体当事人,责成以上人员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和深刻检讨,并要求参与接待的人员退回了超标费用2670元。组织全办干部认真学习《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外事接待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和报销程序,要求财务部门从严把关,对于超标准接待一律不予报销。
北京市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委实施意见不到位的问题,认真学习中央、市委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相关精神要求修改机关管理规定,确保对中央、市委的政策予以坚决贯彻执行;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办、国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北京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住宿、用餐等规定和标准。
中共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党组成立“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对18个团组的出访情况逐一进行清理核查:10个出国团组中,有6个团组存在与报批行程不符、参观游览问题,所产生费用8.5355万元由团组成员退赔;8个赴台团组中,有6个团组存在参观游览问题,所产生费用0.4249万元由团组成员退赔;根据《问责条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界定相关责任,实施责任追究,主要领导者责任、重要领导者责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问责执纪,由机关纪委配合驻部纪检组办理。
中共北京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党组针对对外接待中超人数陪餐问题,重申了《北京市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外事接待中,中方参加人员不得超出规定人数,会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严格把关,加强监督检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中共北京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党组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本着“从快节俭、符合标准、便于办公、按时整改”的原则,3次召集相关人员进行集中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从2月16日开始对超标的5名局级领导干部办公室进行整改,于2月25日完成。
中共北京市委研究室(改革办)研究制定廉政警示教育学习计划,突出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邀请市纪委等相关部门领导举办廉政专题讲座,以案说纪,深入讲解党纪党规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明确道德底线和纪律红线。对赴台考察调研存在顺道游、福利化的问题进行严肃整改。今后将认真执行有关因公出国(境)工作制度和纪律要求,严格控制出访人数、在外停留天数,务实节俭安排公务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公款旅游,严禁安排与公务活动无关的活动。
【来源:2017年6月7日,北京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