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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委第四巡视组向北京服装学院党委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根据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6年7月13日上午,市委第四巡视组向北京服装学院党委反馈专项巡视情况。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张才雄向北京服装学院党委书记马胜杰传达了市委书记郭金龙同志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市委第四巡视组组长崔砚青反馈了专项巡视情况。之后,崔砚青代表市委巡视组向北京服装学院党委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张才雄传达了郭金龙同志讲话主要精神并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马胜杰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市委第四巡视组副组长胡文顺、王敬东、王爱军参加了反馈。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2日至4月30日,市委第四巡视组对北京服装学院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巡视组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市委《实施办法》,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视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先后听取了巡视情况汇报。

  崔砚青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北京服装学院党委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高校职能,谋划学校事业发展,学科优势更加突出,综合办学实力显著提升。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管党治党不严,逾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从严治党意识不强,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实,学校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不够。忽视党委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中心组学习时间与有关规定严重不符。“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力,有的专项经费未经民主决策程序就安排了用途,有的中层干部未经党委会讨论即确定为考察人选。非党员校领导参加研究干部选拔任用会议并参与投票表决。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弱化,部分二级院系党政联席会议长期不召开,不能有效发挥集体决策作用。执纪问责宽松软,履行监督责任不实。立案查处力度不够,对信访、审计等发现的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处理不及时、不到位,没有起到应有的震慑和警示作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四风”问题依然存在。违规发放购物卡、礼品等福利,私存私放会议费,顶风公款消费和办理消费卡时有发生。二是重点领域监管乏力,存在廉政风险隐患。财政资金和科研经费管理混乱。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横向科研经费支出随意。有的项目负责人违规使用科研经费购买礼品和发放笔劳务费。创新园监管缺失,腐败风险巨大。基建工程和招标领域暗箱操作,涉嫌利益输送。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崔砚青代表市委巡视组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学院党委要切实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选好用好干部,从严管理干部。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二是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校办企业改革步伐,进一步理顺校企关系。加强对基建项目的管理,坚持招投标制度,加强监督,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三是深入开展针对公款购买礼品和私存私放会议费的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认真执行有关规定,把好出国审批关。建立健全整治“四风”的长效机制,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张才雄指出,北京服装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市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要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对巡视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市委巡视办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马胜杰表示,巡视组对学校存在的问题找得准,切中要害,指出的问题客观公正、判断准确、中肯深刻、一针见血,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学校党委完全同意并诚恳接受。

  马胜杰强调,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敏锐性,针对存在问题,仔细查找原因,分类逐条落实整改。二是坚决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定不移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让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真正落地生根。三是把巡视整改同“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持续狠抓作风建设,坚持不懈反对“四风”。四是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推动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治理体系,强化制度刚性,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市委第四巡视组有关同志,北京服装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近三年退休的学院领导、学院全体中层领导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等列席会议。

      【来源:2016年7月27日,北京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