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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教育督导室2018年工作要点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印发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京教工〔2018〕3号

各区委教工委、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各高等学校,机关各处室,各直管直属单位:

      现将《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18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1月11日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问题导向,回应社会关切,补短板、优布局、提质量、促改革、重治理、强自身,推进首都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首都教育,切实发挥首都教育在“四个中心”建设中的基础和支撑作用。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梳理总结、宣传推广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措施办法和成效经验,深入推进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打造一批示范课堂和教学成果,形成一批工作品牌,抓好重点研究项目攻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按照中央和市委统一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2.加强工作统筹谋划。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市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把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改革发展、安全稳定等各项工作放在全市大局中谋划。加强工作统筹,完善工委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务虚会、专题会等议事制度,健全工作专班、专项小组、联席会议等多方协作的联动机制,完善党的建设和首都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部署会、座谈会、述职会等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两委一室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形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工作格局。

      3.不断提高促改革的能力水平。履行好教育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职责,围绕落实中央和市委的改革部署,推动改革不断深化。加强改革顶层设计,研制出台《深化首都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和《首都教育现代化2035》。聚焦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区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改革方案。不断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办法,把要求提实、考核抓实,推动改革事项落地生根,以实际成效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

      二、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

      4.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提升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研究制定《首都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规划(2018-2022年)》,组织评选首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效奖,健全市校院(系)三级理论培训机制。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制定《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规划(2018-2022年)》,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校园传播计划,扎实推进思想政治工作“难点攻关”计划10个重大项目。用好课堂教学主渠道,继续办好“名家领读经典”市级思政课,指导各高校开设思政公选课,开展教师集体备课、联合攻关、拔尖人才培养等工作,整体提升思政课教学质量。研究细化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检查考核办法。

      5.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从严管理领导干部,抓紧抓实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大对高校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的指导监督检查力度,实行清单管理。协助教育部、市委组织部选好用好高校领导干部,提升高校领导干部治校理教能力,举办市属高校正职领导干部研讨班、市属高校校级领导干部治校能力提升境外培训班、高校年轻处级干部培训班。启动实施干部储备计划,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统筹做好机关、高校、直属单位干部交流。

      6.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好高校基层党建工作,加强深入指导和督促检查。继续实施北京高校党建难点项目支持计划。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研究制定《北京高校坚持和完善院(系)党政联席会议的实施意见》,健全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推开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试点建设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室,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扎实推进中小学校和民办学校党的建设,研究制定《北京市中小学党建工作基本标准》《北京民办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向民办普通高等学校选派党组织书记。

      7.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检查考核,推进高校层层分解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抓好教育系统先进典型示范教育、重大案件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加强制度建设,以长效机制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落实党内监督职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强化责任追究。

      8.进一步做好统战、离退休干部和关心下一代工作。督促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北京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建设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人才数据库。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北京高校港澳台学生工作的意见》。以“学习新思想、跟上新时代、体验新生活、做出新贡献”为主题,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引领,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发挥离退休干部作用。办好北京教育老干部大学和老干部党校。加强高校二级关工委建设,推进职业院校关工委工作,加强民办高校关工委基层组织建设。

      9.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加强安全教育,提升自救自护意识和能力。做好中小学幼儿园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工作,提高校园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健全防治协调机制,坚决遏制校园欺凌和暴力。做好涉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突出情况通报核查。高度重视各类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突发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和应急响应,强化风险防控。加强高校课堂讲座、校报校刊和校园网等阵地管理,完善高校意识形态领域舆情监测机制。

      三、创新育人方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0.构建立德树人系统化工作机制。着力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加强德育课程课堂教学指导,开发中小学德育一体化地方课程教材。落实《北京市中小学养成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健全德育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学生思想道德水平测评制度。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和优秀班主任队伍建设,成立“紫禁杯”优秀班主任工作室。研究出台《北京市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

      11.完善实践育人体系。落实《关于依托社会大课堂完善中小学实践育人体系的指导意见》,统筹优化实践活动的组织管理。建立社会大课堂资源单位动态管理制度。继续实施“一十百千”工程,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四个一”活动、“博物馆之春”、志愿服务、游学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学农、学工基地建设,组织实施初中学农、学工实践活动。继续推进初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本科教育教学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共享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计划。推动高校加大学生实习实践比重,强化实习整体设计及过程管理。

      12.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提升体育课堂教学质量,强化课外体育锻炼,健全竞赛活动体系,加快发展校园足球,大力推广冰雪运动。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完善学校美育课程体系,切实改进美育教学,推进戏曲进校园,扩大民族艺术进校园活动受益面。深入推进高等学校、社会力量支持小学体育美育发展,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施课外活动计划,注重引导优质资源支持农村地区学校体育美育改革发展。优化校外教育资源供给,增强科技教育的科普性和创新性。加强国防教育科学化、规范化建设。

      13.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创新优质前沿科学教育资源供给方式,加强初中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项目建设,探索构建开放性新型学校形态,继续开展雏鹰计划、翱翔计划和超常儿童早期培养实验,形成既面向全体又为有特长学生打通高水平发展通道的创新人才培养金字塔。继续扩大中高职“3+2”衔接,稳步推进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试验,主动对接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系统设计人才培养方案。持续实施北京高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计划,整合优化高层次人才培养机制。推动高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创新,加强产学研联合、国内外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建设。

      14.深化课程教材改革。召开基础教育数学、语文等学科教学会议,促进课堂教学提质增效。制定北京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加强教材管理。指导各区建立校本教材审核机制。落实教育部新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研制本市普通高中课程实施方案和教学指导意见。合理运用多样化教学方式,关注学生实践获得,做好课程教学与中高考改革衔接工作。多措并举,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

      15.稳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规则,巩固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成果。探索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子女在承租区接受义务教育办法。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寄宿制招生实行登记入学,城区逐年减少、逐步取消公办学校寄宿制招生。严格执行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度,民办中小学招生实行登记入学,优先招收其审批机关所在区域内学生。加大市级统筹优质高中招生计划精准分配力度,确保一般公办初中升入优质高中机会达到40%。制定落实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开展自主招生、集团直升等试点评估。研究制定高考综合改革有关配套政策。严格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四、优化资源供给,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6.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落实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坚持公办民办并重,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年内新增学位3万个左右。加大无证幼儿园治理力度,规范一批,取缔一批。出台加强学前教育管理的若干意见,加强监管,强化举办园者主体责任,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引导家长参与管理。扩大幼儿教师的培养规模,提升整体素质。贯彻落实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扩大早期教育和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的服务范围。

      17.推动基础教育“增量、提质、均衡、公平”。在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区启动新建10所左右示范性学校。持续实施第二阶段扩优改革,加大对郊区优质教育资源改革的专家指导和支持力度,优先支持农村学校办学质量提升,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化建设,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优化普通高中布局结构,扩大优质高中规模,促进特色高中建设。稳步推进随迁子女自办学校治理工作。

      18.推动高等教育内涵、特色、差异化发展。制定落实《关于统筹推进北京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引导市属高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核心,紧紧围绕首都需求实现高质量发展。全面实施《关于提升北京高校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积极推进市属高校分类发展,启动市属高校办学定位研究确定工作,进一步优化学科和专业结构。支持在京高校“双一流”建设,布局建设一流专业和高精尖学科,建设地方高水平大学。加强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共享。制定北京地区学位授权审核建设规划,有序推进新增学位授予单位和授权点工作。

      19.全面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实施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打造高质量创新平台和高水平创新人才队伍,为北京“四个中心”建设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加强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完善相关政策,建立“有进有出”的机制,强化过程管理。开展高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培育支持优秀青年人才。完善科研项目管理机制,构建层次清晰的科研创新人才成长体系。加强北京实验室建设,促进科教融合,提升服务北京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推进北京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建设,提升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创新发展能力。推进北京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20.发展适应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职业教育。坚持立足需求、提升质量、优化布局、促进协同的发展思路,构建具有北京特色的现代职教体系。研究制定《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出台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及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配套文件,完善专业设置和教学内容,培育“工匠精神”,培养一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鼓励校企共建工程师学院和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办好职业技能比赛、文明风采竞赛,开展“一校一品”德育品牌创评工作。

      21.办好继续教育。坚持质量和规范并重推进高等继续教育发展,做好专业设置与管理,完善年检年报制度,不断提升教育质量。落实《学习型城市建设行动计划》,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建好“京学网”,举办“学习指导师”研修班,评选100名学习之星,举办首都市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继续实施“引智扶贫”项目。加快推进老年教育和涉老人才培养。

      22.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制定实施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办法、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平稳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加强对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依法查处违法办学行为。着力规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积极稳妥推进民办教育机构有序退出。

      23.促进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发展。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启动规划建设北京市特殊教育中心,在远郊区布点建设示范性学区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和示范性自闭症教育康复基地。落实加快发展民族教育工作的意见,创新民族团结教育载体和方式,强化内地民族班的教育管理服务。

      24.创新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全面启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组织开展第二十一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继续推进中小学语言能力提升计划和北京市民语言文化大讲堂工程。做好公务员和高校语言文字测试工作。

      五、强化开放协同,推进教育交流合作

      25.优化教育空间布局。严格执行新增产业禁限目录。统筹空间布局,扎实推进北京城市学院、北京建筑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北京电影学院和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等高校新校区建设,启动北京联合大学新校区选址工作。推进落实良乡、沙河两个高教园区建设发展规划,积极支持中央高校疏解。指导核心区现有职业院校向外疏解。推动各区整顿压缩培训机构55个。落实城市副中心教育设施专项规划、通州区教师素质提升与基础教育质量提升支持计划,提升区域教育品质,做好行政办公区周边中小学幼儿园入学保障工作。

      26.积极推动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加强京津冀教育部门定期沟通协商,完善招生计划联合会商和教育协同研究等机制,推动落实各级各类教育合作项目。全力支持雄安新区教育规划、建设和发展,力争3所新建学校(幼儿园)具备开工条件、4所帮扶学校(幼儿园)挂牌招生。进一步深化名校办分校等基础教育领域合作交流。推进职业教育领域开展跨区域人才培养、数字化教学资源共享、实习实训基地共享、技术技能大赛等。深化京津冀高校联盟建设,推进高校间人员交流、科技合作、信息共享。

      27.统筹推进教育对口支援与合作。认真做好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加大对和田、拉萨、玉树、内蒙古、河北张承保地区对口贫困县的教育帮扶力度,推进和田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普及工作。开展与银川市、河北省大名县的教育合作帮扶,统筹做好京沈、京赣、京豫、京鄂、京什教育合作。

      28.进一步扩大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做好“一带一路”国家人才培养基地绩效评估和建设工作,继续实施外国留学生“一带一路”奖学金。举办国际学生北京夏令营等品牌交流活动和境外教育推介活动。深入落实《留学北京行动计划》,扩大来华留学规模,提高留学生层次。支持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落实《北京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办法(试行)》,鼓励在国际人才社区、三城一区、海外高端人才聚集区域、科技创新产业聚集区域新设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做好在京外籍人员子女教育服务。加强孔子学院(课堂)质量建设。继续推动京港澳姊妹校建设。

      六、推进依法治教,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29.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机制,切实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梳理现有行政职权,进一步明确细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着力推进教育执法,加强指导监督,层层压实执法责任。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加大行政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教育违法行为。探索推进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落实高校放管服改革实施意见。启动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加强干部师生法治教育,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教育法治研究基地建设。

      30.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管理。督促各区依法保障教育经费投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责任。完善市对区教育转移支付的机制,支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继续推进三年滚动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推进绩效管理。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教育审计工作,推动审计全覆盖,深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预决算管理审计和重点领域审计,加强审计整改,强化结果运用。完善学生资助程序,适时调整学生资助范围和标准。

      31.持续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加强教育信息化统筹协调,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整合教育信息化资源。制定《统筹推进北京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北京教育信息化三年提升计划》。实施教育数据共建共享和优化电子政务系统两项提升工程。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强化信息化保障队伍建设,大力提升信息技术安全保障能力。推动教育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化建设,探索教育管理新模式。

      32.加强学校后勤管理保障服务和节能减排考核。提高后勤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学校后勤工作转型升级。加强学校食堂建设和在校就餐管理,落实市政府“阳光餐饮”工程。继续推进高校食堂、公寓和物业标准化建设,提升学校后勤整体服务保障能力。探索中小学“北京校服”发展模式,提升学生、家长和社会对校服工作的满意度。继续实施教育系统“十三五”时期节能减排行动计划、高校碳排放管理规范和北京市阳光校园金太阳光伏发电示范项目,组织开展高校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推进中小学节能减排绿色生态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33.做好就业创业精准化服务。开发精准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构建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平台,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加强京津冀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拓展京外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就业市场,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加快完善“一街三园多点”创业园孵化体系建设,拓展创业园高校分园,遴选、支持一批优秀大学生创业团队入驻市级创业园。强化就业创业专业化培训。加强就业创业队伍建设。

      34.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推进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开展全系统师德大讨论,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建立健全师德考核评价和监督体系,探索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反师德行为。制定落实《北京市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稳步推进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北京市拓展中小学教师来源行动计划(2018-2022年)》,办好师范教育,加大中小学教师培养力度。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持续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素质提升计划和特岗计划。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完善绩效奖励机制。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推行中小学校长(书记)职级制。加强高校教师基础能力建设,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特聘教授、长城学者、创新团队、青年拔尖人才的资助培养工作。

      35.全面提升首都教育舆论引导能力。主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大教育舆情和社会预期引导,妥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切实落实好《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首都教育新闻舆论工作的意见》,各项工作事前做好舆情评估和解读方案,事中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事后做好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加强教育自媒体和评论队伍建设。

      七、强化督导职能,保障教育健康发展

      36.深入推进教育督导改革。健全完善教育督导“职能体系”“工作体系”“政策标准体系”“支持保障体系”。深化实施教育督导重点任务,大力强化区、校工作基础。加强督学队伍专业化建设,持续提升教育督导履职能力。推进教育督导信息系统的建、管、用,夯实督导信息化基础。有效履行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实施《北京市教育督导报告发布管理暂行办法》,强化教育督导结果使用效能。

      37.强化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进一步完善区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规程并开展试评工作。完善北京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价工作规程,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价。做好北京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督导试点评估。继续开展对行业企业和各区政府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情况的督导检查。研究建立幼儿园办园质量综合督导评估体系,开展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督导调研。有序推进特殊教育、中小学体育、实践育人等专项督导工作,进一步完善常规性专项督导工作模式。

      38.优化学校督导工作。深入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开展对中小学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素质教育实施情况的督导,开展对职业院校技能人才培养、中高职衔接与贯通培养情况的督导,开展对市属高等学校师德、思想政治理论课督导和对民办高等学校的督导调研。稳步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加强对幼儿园和中小学校的经常性督导,做好开学检查、突发事件应对等各项工作。

      39.科学实施教育评估监测。做好2018年北京市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开展北京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监测工具研制工作。开展中高职院校评估监测工作。继续组织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和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继续开展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常态监测,探索开展区域高等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做好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

      八、加强机关和直属单位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40.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强化理论武装。加强机关干部选任,完善机关和直属单位处级干部后备干部库建设,抓好干部培训和交流。推进党支部工作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提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开展党支部、党员联系基层活动。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探索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切实发挥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在推动首都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41.营造教育机关特色文化。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组织好机关大讲堂等学习活动,不断丰富机关阅览室、电子借阅机的服务内容。组织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活动,开展党员思想状况分析,深入了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教师职工思想动态。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为党员和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和服务。围绕城市副中心建设,积极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引导干部职工了解副中心、服务副中心、奉献副中心。

      42.推动直属单位改革发展。紧密围绕首都教育改革发展需求,进一步厘清直属单位的职能定位,坚持分类指导,综合推进直属单位改革,促进各单位更好地发挥服务保障作用。加强直属单位班子建设,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团结带领全体职工履职尽责的能力。加强各单位内部管理,严堵工作漏洞,从管理上提质量、增效率。完善安全工作制度体系,提高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保证各单位安全稳定。

      【来源:首都之窗“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