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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全方位立体化监督,严防“节日腐败”

      “要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紧盯‘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扎实抓、盯住抓,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拓展,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日前,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按照中央纪委《关于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印发《市纪委市监委关于2018年元旦和春节期间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

  《通知》指出,2018年元旦、春节假期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重要节点,也是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出台《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后的第一个重要节点,“两节”期间能否风清气正,关乎人民群众对我们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与信任,关乎党的十九大后持续深入抓作风建设能否开好局、起好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两节”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四个意识”,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内容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及市委贯彻落实办法。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盯紧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走秀式调研、文山会海、服务基层意识淡漠、检查评比过多过滥,落实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方法简单、工作不深入、执行不到位、懒政庸政怠政等突出问题。以督促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为切入口,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明换届纪律要求,严肃查处借“两节”之机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通知》明确,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作为,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通过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上下联动、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节日腐败”问题。要聚焦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等院校、基层单位等领域,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基层延伸,层层传导压力。要紧盯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国企高校纪委“探头”作用。要创新监督方式,强化主动监督,注重发挥财政、审计、税务、工商等职能部门作用,整合监督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要紧盯“四风”新动向,有针对性地治理在机关或企业食堂、内部宾馆和培训中心内公款吃喝,在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接受吃请,以各种名义套取资金用于吃喝送礼,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等隐形变异的违规问题。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严查快办,一律予以通报。

  《通知》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北京市实施办法,对“两节”期间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启动责任追究程序,特别是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通过问责一批突出问题,查处一批违纪干部,通报一批典型案件,激发担当精神,推动责任落实,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两节”期间,市纪委市监委将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积极发挥12388举报受理平台、“清风北京”微信公众号的作用,及时受理反映“四风”问题的举报。发挥市区两级纪委监委特约监察员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提高监督工作实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在“两节”期间集中专门力量,对受理的“四风”问题举报要快查快办,接到一起调查一起,做到优先办理、快速调查。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在“两节”期间通报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对于“两节”期间发生“四风”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以及被追究责任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形成震慑市纪委市监委将于元旦、春节假期后通报“两节”期间查处的“四风”典型问题。

      【来源:2017年12月28日,北京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