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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关于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16年1月28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要求,要认真实施“十三五”规划纲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以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治理“大城市病”为重点任务,以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上取得重大进展,奋力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北京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