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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开展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 派驻监督强化管党治校

      本期看点

  四川省在全国率先开展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由省纪委监委向省属本科高校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高校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实现对省属高校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通过上级纪委监委直接派驻,监督执纪更权威;聚焦主责主业,监督执纪更精准;推动完善制度,管党治校更规范,有效推动高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退休人员返聘程序不规范,待遇发放混乱,管理漏洞多……针对这些问题,四川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近日出台了《退休人员返聘管理暂行办法》。

  此前,四川省纪委监委驻川北医学院纪检监察组收到了一条反映退休人员返聘管理问题的线索。调查核实后,驻学院纪检监察组向学院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完善返聘人员管理制度、规范待遇发放。

  “一接到监察建议书,我们立刻进行了整改。”学院党委书记张勇介绍,自省纪委监委开展省属本科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以来,驻学院纪检监察组已向学院发出4份监察建议书。

  2018年9月,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导下,四川省在全国率先开展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由省纪委监委向28所省属本科高校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加强对高校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实现对省属高校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这让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底气更足、腰杆更硬,有力推动高校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

  看点1  直接派驻 底气更足腰杆更硬

  省纪委监委向高校直接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其直接领导、统一管理。

  改革由问题倒逼而产生。

  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多所高校一把手先后被立案查处。2018年5月,四川省纪委监委对45所省内高校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调研督查。结果显示,四川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有积极变化,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部分高校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盲区,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减存量遏增量任务艰巨,特别是工程建设、选人用人、后勤采购、招投标、科研经费使用等领域群众满意度较低。

  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导下,四川省委当年9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开展向省管企业、省属高校派驻纪检监察组试点的实施意见》,改革省属高校纪检监察管理体制。

  四川省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陈静介绍,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党章和监察法,按照省纪委监委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国家监察职能。接受省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省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工作,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直接向省纪委监委报告。

  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由省委和省纪委监委按干部管理权限统一选拔培养、管理监督。截至目前,四川省纪委监委会同省委组织部提名考察,报请省委任命派驻高校纪检监察组组长11名,省纪委常委会任命副组长15名。

  作为全省首批由省纪委监委会同省委组织部提名考察、报请省委任命的高校纪检监察组组长之一,驻四川警察学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吴健强坦言:“有‘尚方宝剑’在手,我们腰杆硬了,监督力度大了,大家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也增强了。”

  根据改革部署,四川各试点高校党委从人员编制、干部配备、硬件设施等方面给予支持保障。截至今年6月,四川28所省属本科高校纪检监察机构明确人员编制293个,配备人员196人,工作力量显著增强,纪检监察内网和主要业务系统实现了全覆盖。

  看点2  聚焦主业 与高校党委同向发力

  驻高校纪检监察组聚焦主责主业,精准监督执纪问责,与高校党委同向发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四川省纪委监委驻西南科技大学纪检监察组曾查处一起违规套取科研经费问题。该校教授梁某在其主持的科研项目中违规套取科研劳务费33万余元,涉及违规使用、违规向科研团队成员发放。令办案人员印象深刻的是,梁某虽然从一开始就很配合审查调查,但未从根本上认识到错误所在,而是认为其做法是业内“约定俗成”的。

  驻西南科技大学纪检监察组组长刘立权认为,此类现象并不鲜见,这与日常监督、教育不力以及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有关。问题查处后,他们向学校党委发出预警,并向相关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整改。

  改革后,四川省纪委监委派驻高校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紧盯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督,推动高校管党治校从“宽松软”向“严紧硬”转变。

  主责主业更明晰。各派驻高校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驻四川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清理退出过去校纪委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32个,不再参与职称评审、人事招聘等业务工作。

  压力传导更到位。各派驻高校纪检监察组通过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等机制,印发责任清单、明晰责任分工,推动高校党委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成都体育学院党委书记刘青说,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下,院党委常委会去年以来共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议题29 项,他本人多次到省纪委监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日常监督更精准。各派驻高校纪检监察组会同高校党委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通过列席重要会议等方式开展监督。去年,驻乐山师范学院纪检监察组列席党委常委会35次、院长办公会23次,监督“三重一大”事项465项,建议暂缓决策和当场否决事项10多项。

  省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唐清利介绍,自改革以来,省纪委监委每年都约谈考核排名靠后和“零立案”的派驻高校纪检监察组组长,督促主动履责担责,不当“不捉老鼠的猫”。各派驻高校纪检监察组在办案数量和质量上都有明显提升,近两年平均立案4件以上。

  看点3  以案促改 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找准廉政风险点和制度漏洞,推动高校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约、从严管党治校的规章制度。

  招标采购领域是高校易发多发腐败领域之一。

  四川师范大学规划建设处原报建员严某在该校某项目招投标工作中收受建筑公司有关负责人巨额“感谢费”,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并被依法判刑。

  根据驻校纪检监察组建议,四川师范大学以案促改,出台《招标采购人代表管理办法》《招标采购监督人员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将原来分布于校内十多个部门的招标采购工作归口到学校招标采购中心集中管理。

  亡羊补牢,犹未为晚。找准廉政风险点和制度漏洞,推动建立健全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各派驻高校纪检监察组在监督中采取的有效举措。四川警察学院深刻吸取原后勤保障处职工王某贪污案件的教训,根据驻学院纪检监察组建议,健全后勤内控机制,将原后勤保障处国资科“二级核算”职能调整到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

  如何保障派驻高校纪检监察组规范履职?四川省委对标中央改革精神,今年4月印发《深化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对派驻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职责、权限范围、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5项17条具体举措,其中明确规定要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健全包括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案件审理协调、重大案件督办的审查调查工作机制。实施意见与之前省纪委出台的《四川省高等学校纪委工作规定(试行)》等文件,一起构成了四川省属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系列制度规范。

  目前,四川省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正逐渐转变为高校的发展优势和治理效能。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四川警察学院有近400名学生主动请战前往战疫一线;成都理工大学教职员工干事创业劲头更足了,2019年底,该校有3个科研项目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讯员 侯荣)

 

 

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

应研

      高校不是封闭的孤岛,社会上存在的一些不正之风在部分高校同样存在,从近年来查处的高校贪腐案例可以看出,一些高校监督缺失,管党治校存在盲区。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高校是党领导下的高校,承担着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肩负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大职责使命,不是某些人用来谋取私利的“圈子”。

      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教育,必须旗帜鲜明坚持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加强对高校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监督,把深化高校改革和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推进监察全覆盖结合起来。

      深化和拓展纪检监察工作,正是加强党对高校领导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长期以来,受制于体制等因素,一些高校的校内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软化弱化,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监督缺失

      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使高校成为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坚强阵地,改革迫在眉睫。四川省纪委监委自2018年在全国率先开展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由省纪委监委向省属本科高校派驻纪检监察组,直接派驻、统一管理。这一改革首次将省属高校监督由“内部监督”改为“外部监督”监督者的工作绩效、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等,均从高校格局中剥离,和监督质量挂钩。从实践来看,试点效果较为明显。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效能提升了,办案数量也与改革前同期相比大幅上升。这也推动高校党委更加积极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学校管理迈上新台阶。

      【来源:2020年7月2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