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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问责不能只是纪委“单打独斗”

如何理解党内问责不能只是纪委“单打独斗”

——问责是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的利器
本刊记者 石艳红

      眼下,正值汛期。6月9日,湖北省黄石市公开通报了6起因在防汛备汛工作中履责不力领导干部被问责的典型案例。人们发现,这次问责的主体不是市纪委,而是市委组织部。

  这一变化,正是问责条例在基层得到贯彻落实的体现。

  黄石市纪委书记陈丰林告诉记者,目前,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部门也自觉拿起了问责利器。组织部出台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牵头对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实的严肃问责;宣传部强化意识形态监督检查,近期针对某单位信息报送出现严重错误事件进行了首次问责。

  党委及其工作部门等各责任主体拿起问责利器,是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的具体体现,表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意识普遍加强,两个责任正在层层压紧压实。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利器,敢不敢拿起这一利器,是各级党组织有没有担当精神、是不是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标志。实际工作中,一些领导干部表态积极,会议、文件精神传达不过夜,但真正遇到问题,要么不管不问不追责,要么推给纪委去“得罪人”,这样的履责不全面、不严格,实际就是走形式。

  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问责是体现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督促调动全党力量,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督战牌、动员令。明确把问责的责任主体落实到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也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等工作部门,这是中央制定问责条例的一个重要创新,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细化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的鲜明态度。

  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条例的要求,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问责合力的态势正在许多地方形成。陕西省西安市将问责主体扩大到党的基层组织,把问责“触角”延伸到乡镇、街办、企业党委(党组)等基层组织。广东、江西等地在坚持“谁主管、谁问责”基础上,各级党委、纪委、党委工作部门建立线索移交、督查联动、问责沟通、成果共享等联动机制,推动问责责任落实。

  从一年的实践来看,与纪委问责主要从“一案双查”发现线索,针对的多是已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不同,各级党委(党组)和党的工作部门作为问责主体实施问责,不但有利于对问题早发现、早处理,防止小问题拖大,也使问责范围实现了对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的“全覆盖”,使管党治党真正实现了全面、从严。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和单位也出现了以问责替代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的现象。有的平时不督促不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抓不管,坐等问题拖大造成“严重后果”后“一问了之”,使问责成为卸责手段;有的用传达上级精神的文件和会议,替代对党员干部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其结果是履责纪实不缺项,但问题照样出;有的混淆问责对象,对一般党员干部迟到早退等问题也进行问责。

  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问责是针对已经造成的“后果”,通过倒查倒追失职失责行为的方式,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平时认真履职尽责,既是“惩前”,也是“毙后”,是标本兼治、压实责任,强化党内监督、全面从严治党的“杀手锏”。但是,应该看到,作为党内监督机制中的一个关键环节,问责体现的是“事后监督”,如果以问责替代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使“事前”“事中”监督缺位,就是顾此失彼甚至本末倒置,说到底,也是一种失职失责行为。

  可见,问责是决战决胜的“杀手锏”,但不是包打天下的“一招鲜”。问责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标志性举措,需要党内监督体系的合力推动;而作为党内监督机制的关键环节,也要与其他监督环节、监督方式联动,才能真正发挥威力。

  目前,明责、履责、问责环环相扣的制度体系正在一些地方实践探索中渐具雏形。

  江苏省南京市各区各单位将市委制定的两个责任清单,细化为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领导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五项清单”,实现一级一清单、一人一清单。天津市探索建立重点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工作台账清单和专题报告“三清单一报告”制度,实行履责全程纪实管理,为问责提供依据,让领导干部知道“做什么”“怎么做”“不做会怎样”。

  问责本身也是一种责任,也需要担当、需要落实。对问责责任落实的监督,就是通常所说的“对问责的再问责”。这是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应有之义,但也同样不能只靠纪委“单打独斗”,仍要靠各级党组织充分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对问责情况进行再监督、再问责。今年,海南、浙江等地将问责条例及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监督检查等常态工作中,明确对失责不问、问责不严、问责决定不落实的实施问责。

  落实问责条例一年来,作为专司监督执纪问责的机关,纪委“再问责”发挥了重要作用。首先,问责利剑“刀刃向内”,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自己人”严肃问责。2016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问责2200余人,比上年增长了近20%。被问责的纪检干部中,纪委书记、纪检组长1400多人,约占64%。与此同时,按照中央要求,每年都要盘点问责制度落实情况,对不担当不问责的严肃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以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

  随着问责条例的贯彻执行,管党治党的压力逐级传导到最基层,“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正在得到改变。武汉市纪委常委徐辉用“井喷”来形容基层纪律审查数量的增长。他说,与以往想方设法“捂着、盖着”不同,现在许多问题都是由基层单位一把手“推着办”甚至“亲自抓”,仅以武汉情况来看,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一季度乡镇街道立案件数增加120.4%,派驻派出机构立案件数增长306%。

      【来源:2017年第13期《中国纪检监察》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