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原副院长张玉莲工作不实,整改问题走过场、敷衍了事等问题。2018年3月,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下达《天津市医疗保险监督检查行政处理决定书》,认定该医院于2017年8月至10月存在伪造、变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及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责令该医院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作为该医院时任主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张玉莲对医疗医保管理工作失职失察,未发现医保违规问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监督所约谈该院有关人员后,仅要求医院医保科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对问题整改工作仍然未进行详细部署和有效监督,致使该院医保违规问题依然存在。2018年4月,张玉莲受到警告处分。(天津市纪委监委)
2.河北省怀来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纪珍熠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8年5月,怀来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纪珍熠带领辅警曹立新在某企业检查工作后,违规接受企业负责人安排的宴请。2018年8月,纪珍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曹立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河北省纪委监委)
3.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住建局建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包文晖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包文晖累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香烟卡3张、超市购物卡2张,共折合人民币8996元。2018年5月,包文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江苏省纪委监委)
4.浙江省青田县章村乡吴村党支部书记王水良在农村基层作风巡查整改中弄虚作假问题。2016年章村乡党委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整改,追缴吴村违规餐费开支4100元。吴村党支部书记王水良授意原村报账员王某先行垫缴4100元,等巡查整改后,再重新伪造报账材料套取该笔资金。2017年1月,王某以伪造吴村村委河道清理垃圾工作民工工资的名义,将该笔资金重新套回。2018年10月,王水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套取资金被追缴。(浙江省纪委监委)
5.福建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调研员兼消委会副秘书长薛承枫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7年春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中秋节期间,薛承枫在办公室先后3次收受某销售公司售后部经理赠送的超市购物卡,价值3000元。2018年5月,薛承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福建省纪委监委)
6.山东省广饶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主任科员李仁津违规操办女儿婚事问题。2017年12月,李仁津在操办其女儿婚事期间,违规收取基层教育办主任、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等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4000元。李仁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还相关资金。(山东省纪委监委)
7.河南省许昌市农业局副调研员兼农村能源管理站站长李维重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李维重在兼任市农村能源管理站站长期间,先后两次决定多支出会务费用于吃喝接待,共计21600元。同时,李维重先后四次借外出培训、开会之机,在培训地游玩,并领取差旅补助,将游玩期间的住宿费共计4740元在能源站报销。此外,李维重还存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8年3月,李维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河南省纪委监委)
8.湖北省大冶市灵乡镇副科级干部郭海珠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8年2月8日,郭海珠在操办其子婚宴时,违规收受礼金29300元。郭海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被责令退回。(湖北省纪委监委)
9.湖南省湘乡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刘旺初、工作人员谭政公务接待违规消费烟酒问题。2017年4月至10月,刘旺初和谭政违反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三次违规消费烟酒。2018年10月,两人将违纪资金退还。2018年12月,刘旺初、谭政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湖南省纪委监委)
10.广东省惠东县梁化第二中学校长胡伟光违规操办乔迁喜宴问题。2017年12月6日,胡伟光以乔迁新居之名在梁化镇某饭店宴请梁化第二中学教职工54人,并收受礼金共计115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胡伟光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6月,胡伟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还违纪资金。(广东省纪委监委)
11.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卢海荣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至2018年,卢海荣在中秋、春节等节假日期间收受下属罗某、黄某等人送予的红包礼金共计14000元。此外,卢海荣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6月,卢海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追缴。(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12.海南省三亚广播电视台党组副书记、副台长(主持工作)华斌等人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7年元宵节前,华斌和该台副台长赵小南带着家属和单位工作人员聚餐,共花费3100元,用公款报销。此外,华斌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11月,华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赵小南受到党内警告、记过处分;相关违纪款被追缴。(海南省纪委监委)
13.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邓楷在操办丧事中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4月,邓楷在操办家人丧事过程中,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0.33万元。组织审查期间,邓楷主动交代问题,积极清退违纪款项。2018年7月,邓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调整职务的组织处理。因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镇党委书记龚鹏飞,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周鲲鹏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重庆市纪委监委)
14.云南省大理市挖色镇大城村委会副主任董建森违规办理乔迁宴问题。2018年4月,董建森在大城村新宅办理乔迁宴23桌,收受礼金17200元。挖色镇大城村党总支书记李尚全,在知晓董建森违规办理乔迁宴情况下,不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董建森违规行为劝阻制止不力,也未向挖色镇党委和纪委报告。2018年4月,董建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尚全被通报问责。(云南省纪委监委)
15.陕西省汉阴县粮食局干部朱雅琴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12月,朱雅琴赴福建沙县参加完会议后,绕道武夷山景区和民俗村游玩,返回单位后违规公款报销旅游费用1122元。2018年8月,朱雅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陕西省纪委监委)
16.青海省化隆县环保局副局长蒋明闪在操办其子婚宴中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礼金问题。2018年8月,蒋明闪在为其子操办婚宴过程中,违规收受16名管理对象的礼金共计3200元。2018年11月,蒋明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被责令退还。(青海省纪委监委)
1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州中级人民法院原副调研员朱中勇私车公养、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至2016年,朱中勇担任克州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党委书记期间,多次违规使用公款支付私家车加油、私人宴请等费用共计5300元。此外,朱中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1月,朱中勇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
【来源:2019年1月2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