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王健 实习生 方豪杰
一所全国重点大学,两名原副校长竟同时因腐败落马。在这两名副校长之前,该校已有两名处长因违纪被查。而此四人所涉问题,均与该校燃煤采购有关。
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显示,2016年9月28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以下简称西电科大)原副校长陈勇、张培营均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当年10月10日,两人被批捕。
法院审理查明,陈勇共计收受多家单位负责人或代理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67.74677万元,张培营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数额为186.3639万元。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梳理上述二人的判决书发现,陈勇、张培营均曾利用担任西电科大副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西安炳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炳德公司)在承揽该校燃煤供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为表示感谢,西安炳德公司负责人付某多次向陈勇、张培营给予好处费。其中,付某先后分六次送给陈勇好处费270万元,分五次送给张培营155万元人民币和1万元加油卡。
2017年12月28日,西安中院一审判决陈勇、张培营均犯受贿罪。陈勇获刑十一年,并处罚金60万元。张培营获刑五年,并处罚金30万元。
西电科大纪检监察网显示,早在陈勇、张培营落马前,该校国资处处长刘刚、后勤处处长贾志敏就已因违纪被查,其二人所涉问题也与燃煤采购有关。
两副校长同时落马
直属于教育部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一所信息与电子学科为主的全国重点大学。该校官网显示,毛泽东主席曾先后两次为该校题词:“为人民服务”“艰苦朴素”。
但在2016年,这所已有八十多年历史的老牌名校,竟出现两名副校长同时落马的“景象”。2016年5月3日,陕西省纪委官网发布消息,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陈勇和张培营,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当年10月21日,陕西省纪委再次通报称,陈勇、张培营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纪委通报称,陈勇在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期间,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张培营在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基建处处长、党委常委、副校长期间,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纪委通报称,上述二人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陕西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教育部党组同意,并报陕西省委批准,给予陈勇、张培营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分。
两副校长落马前两名处长被查
事实上,早在陈勇、张培营落马之前,一场反腐风暴就已在西电科大展开。在2016年年初,该校就已有三名干部被查。
澎湃新闻查阅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纪检监察网发现,2016年2月5日,该网站公布了查处三名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通报。涉及该校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刘刚、后勤处处长贾志敏、后勤干部淡妙萍。
上述通报显示,经查,刘刚在担任后勤处处长、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期间,违规设立巨额“小金库”,并擅自随意开支;采取虚假业务报账,套取校财务资金并随意开支;供暖煤采购存在违规招标、虚增煤量,涉嫌套取巨额公款等重大经济问题;基础建设改造修缮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并涉嫌犯罪。
经陕西省纪委专案组调查,贾志敏在担任后勤处处长期间,违规设立巨额“小金库”,并擅自随意开支;采取虚假业务报账,套取校财务资金并随意开支;供暖煤采购存在违规招标,为他人谋取利益;基础建设改造修缮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并涉嫌犯罪。
根据群众举报,陕西省高教纪工委于2015年11月4日对淡妙萍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并采取“两规”措施。调查发现,淡妙萍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并涉嫌犯罪。
通报称,上述三人均被给予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处分,对3人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由上级纪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目前,尚无公开信息显示此三人最新状况。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西电科大国资处处长刘刚、后勤处处长贾志敏所涉违纪问题中,均涉及供暖煤采购事项。而据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陈勇、张培营二人受贿案判决书显示,曾经都担任西电科大副校长的此二人,也均在燃煤采购事项上受贿。
均在燃煤采购事项上受贿
西安中院审理查明,2005年9月,西安炳德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付某经人介绍与时任西电大学副校长、西电大学新校区建设工程指挥部总指挥的被告人陈勇相识,付某先后请求陈勇在承揽西电大学冬季采暖煤供应业务及西电大学新校区建筑工程上提供帮助,陈勇答应帮忙。
后在陈勇的关照下,从2005年始付某分别以陕西省铜川市进出口公司西安办事处、西安炳德贸易有限公司的名义向西电大学供应冬季采暖煤。为表示感谢及继续保持与陈勇的关系,付某于2007年春节前至2011年春节前,分六次送给陈勇好处费共计人民币270万元,陈勇予以收受,分别用于个人日常支出和装修家庭住宅花费等。
除陈勇外,张培营也曾为西安炳德公司在燃煤业务上帮忙,并收受贿赂。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5年,被告人张培营利用担任西电大学副校长职务上的便利,为西安炳德贸易有限公司在西电大学新校区燃煤采购招投标、煤款结算等事宜上提供帮助。
2013年春节至2014年上半年,该公司负责人付海鹏为感谢张培营的帮助,先后五次在西电大学南校区门口、南大明宫建材市场停车场等地,共计送给张培营155万元人民币和1万元加油卡。张培营将收受付海鹏的155万元于2014年7月以高于银行利息方式返投到付海鹏公司进行经营活动,将收受的1万元加油卡送给其姐夫王某2消费。
上述二人受贿案判决书显示,在纪委对陈、张二人问题线索立案前,组织就已掌握此二人在燃煤采购事项上,收受西安炳德公司相关负责人贿赂的问题。
最终,法院审理查明,陈勇共计收受多家单位负责人或代理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67.74677万元,张培营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数额为186.3639万元。
2017年12月28日,西安中院一审判决陈勇、张培营均犯受贿罪。陈勇获刑十一年,并处罚金60万元。张培营获刑五年,并处罚金30万元。
【来源:2018年2月26日,澎湃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