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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一教师被校纪委处分

中南大学一教师被校纪委处分

存在深夜与女生私聊言语暧昧猥亵等行为,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要求

      本报长沙讯   2月2日,中南大学宣传部相关人士证实,网络上关于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一名叫陈明的教师因涉嫌师德师风问题,被学生集体实名举报至校纪委一事属实。他介绍,日前,中南大学纪委已经下文通报对该老师的问题查处情况。

      中南大学纪委《关于马克思主义学院陈明违纪问题的情况通报》文件显示,2017年10月26日,校纪委收到学生集体实名举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授课教师陈明有关问题,经核实举报内容属实。11月16日,经报校党委批准,校纪委对陈明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据悉,该通报已在校园网上信息公开,中南大学在校师生都能看到。

      经审查,2013年至2017年期间,陈明与马克思主义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湘雅护理学院、湘雅口腔医学院等授课学院多名女学生通过短信或微信添加好友,在课后甚至深夜跟女生私聊与课程无关的内容并要求对方提供照片,言语暧昧猥亵,存在与女生单独外出看电影、与女生单独在KTV排练节目等行为。陈明违反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延迟录入学生考试成绩,在课堂上公开讲述其恋爱经历和以前的学生给其送礼物等与授课无关的内容,导致学生在不情愿的情况下给其送礼。

      通报认为,陈明的言行违反《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南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以及适用《中南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有关规定。陈明作为党员教师,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要求、生活纪律和职业道德,情节比较严重,影响比较恶劣。

      鉴于以上事实,经2018年1月23日第四次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陈明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降低岗位等级,由中级二级降为中级三级

      本报记者  李柯夫

 

      延伸阅读

教育部早有规定:“对学生实施性骚扰”要严惩

      教育部2014年9月印发的《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明确:

      严格师德惩处,发挥制度规范约束作用。建立健全高校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高校教师不得有下列情形: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有上述情形的,依法依规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并建立问责机制。

      2018年1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更是提到,要注重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等的监察监督,强化师德考评,体现奖优罚劣,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着力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

      【来源:2018年2月3日《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