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迪)日前,本市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其中涉及一名纪检组长问题。
北京娱乐信报社原社长兼总编辑梁凤鸣公款送礼
2014年8月至2015年2月,北京娱乐信报社多次使用公款购买商业预付卡赠送给与报社有业务关系的单位人员,共计人民币5.25万元。经北京日报社机关党委报请市直属机关工委同意,决定给予梁凤鸣党内警告处分。
北京交通大学科学技术处处长蔡伯根公款接待
科技处三次安排来访人员到高档会馆、娱乐场所等进行公务接待和联谊活动,花费共计人民币1.89万元。经科技处党支部研究,报校纪委审批,并报校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蔡伯根党内警告处分。
昌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组长卢国新大办婚丧喜庆
2015年5月,卢国新为其女儿举办婚宴,收受参加宴请的其原任职单位工作人员礼金2.15万元。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卢国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2016年5月22日《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