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纪发〔2018〕3号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
2018年“五一”劳动节将至,为坚持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办法30条成果,持续释放作风建设一刻不停歇的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节日氛围,根据上级纪委监委的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对全院教职员工特别是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廉洁过节提醒。
一、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警示教育
学院各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党员干部守住纪律底线。各级领导干部要讲政德,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确保文明、节俭、廉洁过节。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向所管辖的基层党支部、教研室(科室)进行学习传达和宣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师生员工到食堂楼三层外展厅参观《宪法》《监察法》和全国“双一流”高校50个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展,结合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层层传递责任,广泛接受监督。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全院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办法30条,切实做到: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旅游、娱乐健身;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微信红包等电子礼券;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三、加强监督检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党内监督、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统筹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提醒教育在前,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要求,广泛开展监督检查,接受信访举报,对劳动节期间违纪违法问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要求,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作为典型案例在学院官网通报曝光,及时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情况。对顶风违纪问题,按照“一案双查”要求,既追究本人直接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协助党组织书记做好监督提醒工作。纪检委员列席有关会议,提醒督促党组织书记做好劳动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做好有关学习传达和宣传教育等记实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协助学院纪委完成有关工作。
举报电话:010-63353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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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国戏曲学院纪委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