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戏曲学院纪委印发
《关于开展“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院纪发〔2017〕6号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持久改进工作作风,根据中共北京市纪委、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要求,学院纪委制定了《关于开展“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戏曲学院纪委
2017年4月18日
关于开展“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维护师生切身利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共北京市纪委、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遵循,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防范基层“微腐败”的长效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学院纪委要进一步深化“三转”,严肃查处发生在师生身边、损害师生切身利益、啃食师生获得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师生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二、工作重点
(一)严肃查处“小官贪腐”问题。重点查处“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师生利益的问题。
(二)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重点整治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变相旅游、发放福利和奢靡浪费,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坚决纠正漠视师生疾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三)严肃查处管理服务中的突出问题。重点查处招生等领域的权钱交易、行贿受贿以及向师生员工乱收费等问题。
(四)其他发生在师生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2017年4—5月)
学院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轻微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发现一般问题要严肃查处;发现较重或严重问题,要“一案双查”。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要在自查自纠的过程中,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监管,堵塞漏洞,规范权力运行,防止问题发生。
(二)严肃查处(2017年6—11月)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聚焦重点问题,突出重点人员,紧盯重点部位,坚持挺纪在前,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
(三)完善机制(2017年11月底前)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通过自查自纠、集中查处,归纳总结基层党员、干部存在的不正之风和在管理、服务中发生的腐败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形成专题报告,按要求上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办事流程公开、师生监督制约等方面的监管和防控机制,强化制度、机制的刚性约束,推进“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转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把压力传导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基层,对侵害师生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敢抓敢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做好线索排查和案件查办,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学院蔓延。
(二)突出查办重点
要着力发现党员、干部是否存在贪污贿赂、徇私枉法、失职渎职以及侵害师生利益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对违规违纪问题,要严格惩戒问责,形成高压态势。坚持“一案双查”,对发现的典型问题,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用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三)强化督查督办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强指导督办,强化监督检查,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力,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遏制的,制度不完善或形同虚设、执行不到位的,将约谈二级党组织、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专项工作中查处的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对问责的典型案例进行专题通报,切实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