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纪办发〔2016〕4号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
经过三年多的不懈努力,特别是市委巡视组对我院进行专项巡视以来,全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四风”问题积习甚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还需要不断巩固深化。
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各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深化思想认识,认真学习2016年8月16日印发的中共教育部党组《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和所属教职员工,将中央和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受理反映两节期间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来信来电来访,通过多种方式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顶风违纪问题,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部门和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6年7月8日起施行)严肃问责。
学院纪委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