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北京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北京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印发《北京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京教策〔2016〕13号

各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各直管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系统和北京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任务要求,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我们研究制定了《北京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6年10月24日

 

北京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为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全面落实全国教育系统和北京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提出的普法教育要求,切实做好本市教育系统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师生员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新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为推动实现首都教育现代化和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首都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载体和形式不断丰富创新,法治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实施与支持体系不断完善,实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师生员工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教育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更加浓厚,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紧紧围绕首都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中心任务,以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提升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法治理念为重点,着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为全面实现首都教育现代化提供良好法治基础 。

      2.坚持系统规划,全面推进。立足首都教育实际,系统安排、科学规划法治宣传教育主要任务,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强化树立宪法意识,全面宣传法律知识,全面提升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3.坚持分类指导,学用结合。适应本市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广大师生员工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从教和成长发展需求,针对不同群体特点,科学设置法治宣传教育目标和内容,选取适当的途径与形式,推动学以致用、以用促学。

      4.坚持开拓创新,注重实效。深刻把握法治宣传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法,加强新媒体新技术运用,深入开展参与式、交互式、趣味式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开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七五普法规划任务要求,准确把握七五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讲话中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健全完善宪法日教育仪式和内容,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提高宪法意识。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大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学习宣传好新制定修订的教育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践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突出学习宣传党章,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二)切实将法治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不断提高学生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坚持将法治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全面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统筹规划各学段法治教育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实施途径,扎实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系统化、规范化。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全面提高学生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注重以法治精神和法律规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诚信、友善等理念为重点,坚持把规则教育、习惯养成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挖掘中华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培育学生养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态度和行为习惯。坚持将宪法教育和公民基本权利义务教育贯穿始终,使学生增强国家观念、公民意识,树立有权利就有义务、有权利就有责任的观念。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落细落小落实,坚持课堂教学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创新方式方法,切实提高法治教育质量和实效。

      (三)进一步加强校长教师法治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依法治校、依法从教意识

      结合学校依法治理的需要,贴近工作生活实际,服务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切实加强教师法治教育培训,使广大教师正确理解、全面掌握所必需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树立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公正的法治精神,切实增强遵纪守法和尊重爱护、平等对待学生的意识,不断提高广大教师依法从教、依法参与学校管理、依法维护自身和学生合法权益的能力。特别要提高校长和管理人员队伍的法律素质和运用法律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各种问题的能力。要重点加强中小学教师的法治教育,着力培养一批法治观念强、法律素养高、法律技能强的中小学校法治教育教师,使他们成为青少年法治教育和依法维护学校、师生合法权益的骨干队伍。高等学校要加强法治基础课师配备,按照中央和北京市关于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不断提升队伍整体水平

      (四)全面推进教育系统法治文化建设,积极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加强市区两级教育行政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广泛开展机关法治文化活动,引导机关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办事情,不断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精神、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在学校教育、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法治实践活动,积极进行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在学校图书馆选配符合青少年学生认知特点的普法资料,在校园建设中融入法治元素,利用校园传媒广泛宣传法律知识、法治精神,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和熏陶作用。健全守法信用纪录,完善教育领域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

      (五) 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提升依法治理水平

      学习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深入推进教育依法行政,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要求,遵循管办评分离的总体思路,制定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依法清理、精简行政权力,加强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切实提高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健全依法决策机制,重大决策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深化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多元参与的教育治理体制。大力推进依法治校,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学校根据章程依法自主办学的治理结构,完善师生权益保护和救济机制。建立健全教育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学校法律服务支持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依法评价、支持和监督教育发展的机制。

      三、工作举措

      (一)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

      认真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各学段法治教育的目标、任务、内容和要求。小学低年级在道德与法治课中设置专门课时,小学高年级法治教育内容占道德与法治课的比重原则上不少于1/3。初中阶段,采取道德与法治课中设置专门教学单元或者集中以专册方式实施教学。高中教育阶段,思想政治课要设置专门的课程模块,可以采取分册方式,将法治教育作为思想政治课的独立组成部分,或者加大法治教育选修课的课时。高等教育阶段把法治教育纳入通识教育范畴,开设法治基础课或者其他相关课程作为公共必修课。鼓励各区、学校在地方课程或者校本课程中设置法治知识课(必修或选修)。积极开展“法治知识进课堂”基地校建设,加强专门课程建设的经验总结和交流。充分运用法治教育软件、教学课件、音像制品、微课、慕课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更多采取实践式、体验式、参与式等教学方式,贴近学生实际,提升教学效果。注重挖掘语文、历史、生物、体育等各学科课程中法治教育因素,推进多学科协同开展法治教育。

      (二)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活动

      坚持和完善模拟法庭教育形式,实现模拟法庭教育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全覆盖,确保每所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模拟法庭教育。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班队会、社会实践、毕业仪式等时机,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结合学生认知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消防、防控校园欺凌、禁毒、反恐、国防、知识产权等专题教育。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有条件的学校每学期要举办1次法治讲座。充分利用社会大课堂、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社会法治教育资源,积极开展校外法治教育,每所学校每学期要开展1次法治实践教育活动,初中学生每学期综合社会实践活动中至少安排1次法治教育活动。定期举办全市教育系统法治文艺大赛、普法微视频展映、法治教育优秀多媒体课件征集、法治知识网络大赛等活动,推荐优秀选手和作品参加北京市和全国比赛,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活动,提升法治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实施法治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深入实施中小学校长教师法治培训计划,纳入市、区两级教师培训工作体系,按照教育部法治培训大纲,进行全员法治培训。配齐法治教育课教师,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每所中小学要配备1至2名专任或兼任法治教育课教师,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录用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担任法治教育专任教师。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教师专业素质提升计划,确保全市每所中小学至少有1名教师接受100学时以上的系统法律知识培训。实施法治教育名师培育计划,通过国家和市级选拔培训,七五期间培养50名优秀中小学法治教育教师。充分利用法治研究培训基地和依法治教案例库,创新采用开放研修、实践研修等方式,提升培训效果。积极开展教师法律知识竞赛、教学基本功大赛和精彩教案、课件、案例评选等活动,激发教师自觉提升专业能力的积极性。加强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治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优化教师结构,提升专业化水平。实施高校法律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加强法律专门人才培养。

      (四)落实教育管理部门学法用法制度

      坚持将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作为教育系统增强法治观念的关键,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章和党内法规为对象,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的能力。市区教育行政机关每年安排办公会会前学法不少于4次,每年举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不少于1期、时间不少于24学时,每年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进行述法,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公务员初任和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法律法规和行政法律法规培训,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到2020年,依照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大纲和法治能力评测工具,完成全员培训,实现领导干部全员考核。

      (五) 不断拓展法治宣传教育资源

      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充分利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北京市青少年法制教育资源网、北京数字德育网、北京数字学校等网络教育资源,丰富教育形式和内容,搭建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平台。编好《法治与校园》普法读物,建设“法治与校园”微信公众号。建立教育公益普法制度,积极推动新闻媒体参与教育系统公益法治宣传教育。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程,整合社会资源,创新服务方式,在每个区至少建立1所符合标准的市级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各区要加强区级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在乡镇校外活动站增加法治教育资源,支持各区利用实践基地的资源,在中小学设立具备一定实践性、互动性教学功能的“法治教育教室”。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中小学校以多种方式组织学生参加法治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高校开展便民法律咨询,继续推动大学生法律志愿服务与青少年法治教育有机融合,健全工作体系,开展好“青春船长,法治起航”活动。开展跨区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联动,推进京津冀三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互助、资源共享。

      (六)深入展依法治理建活

      按教育部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依法治教示范区创建活动,推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建设依法治教示范区。建立权责统一的教育行政执法体制,不断提高教育系统依法治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理的制度与机制,研究制定推进中小学章程建设的指导意见,2017年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公办学校的章程核准,实现一校一章程。以学校章程建设为抓手,贯彻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关于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新精神新要求,健全符合法治精神和法律规定的学校内部管理机制,全面提高依法治校水平。组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制定实施依法治校考核指标体系,健全依法治校考核评估办法探索建立学校自查、专家评审、行政部门检查、第三方评估与社会评价等多元考核机制。力争到2020年,全市学校全面达到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创建百所依法治校示范校。

      (七)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支持体系

      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部门协调机制,完善与人大、公检法司及有关行政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教育学会、法学会等学术团体的合作机制,发挥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社区等组织的法治教育力量,健全社会支持网络,充分利用整合各部门和社会的法治教育资源,建立政府部门、学校、社会和家庭协调配合开展法治教育的机制,形成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新格局。鼓励师范院校、政法院校等高等学校设立法治教育及相关专业学位。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若干教育法治研究培训基地,承载专业智库建设、教育法治研究、教育法治人才培养、依法治教相关培训等任务。加大对法治教育研究的扶持力度,设立专项科研课题,重点支持一线教师与专业研究人员开展合作研究。积极利用中外人文交流机制等平台,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和深刻理解教育普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法治宣传教育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抓紧抓好。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市委教工委市教委牵头,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团市委、未保委等部门和组织参加的青少年法治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确定年度重点工作,协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继续设立北京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时调整完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发挥好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教工委市教委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法制办公室)。各区教委要健全和完善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构。各级各类学校应成立依法治校及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指定工作机构和专人负责法治宣传教育。

      (二)强化经费保障

      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要统筹安排相关经费,积极支持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购置编印法治读本、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普法网站建设,深入推进教师法治教育培训、教育教学研究,大力开展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示范单位创建等工作。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供优质的教学、实践资源。学校要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重点在教师培训、课程实施、校本研究、开展活动等方面予以保障,抓好法治教育落实工作。创新工作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支持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

      (三)强化考核评估

      将学生法治教育综合情况作为对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校长任期考核、教师业绩考核、学生操行评定等挂钩。在中、高考中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内容,将宪法知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素养和法治实践纳入学生知识和综合素质评价范围认真落实《北京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估指标》、《北京高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基本标准》、《北京市中小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加强年度工作监督检查。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纳入依法治教示范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和素质教育综合督导,开展“七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中期检查,切实推动“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本规划自2016年开始实施,2018年进行中期检查,2020年开展总结验收。各单位要根据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或工作实施方案,并建立工作责任制,确实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将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交流、典型宣传和经验推广,请各单位将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及时报送至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北京市教委官网】